山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有哪些?

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政策汇编

一、省级政策

研发投入梯度奖励机制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总量及增幅实施分梯度奖励。其中首次认定企业最高奖励 10 万元,连续两次认定企业最高奖励 20 万元,引导企业建立持续研发投入机制。

跨省迁入企业扶持政策

对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发达地区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

政策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 (试行) 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2〕7 号文)

二、数字经济专项政策

对大数据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的通知 (晋政发〔2021〕25 号文)

三、综改区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重新认定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综改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办法》的通知 (晋综示规发〔2023〕3 号文)




四、太原市政策

(一)培育载体激励

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培育 1 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运营主体 5 万元奖励。

(二)研发增长扶持

对研发费用连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的 10% 给予奖励,其中首次认定企业最高 10 万元,连续两次认定最高 20 万元,三次及以上认定最高 50 万元。

(三)成果转化奖励

对购买科技成果并在本地转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的 30% 给予奖励,最高 100 万元。

(四)企业迁入支持

对整体迁入企业按营业收入分档奖励:

500 万元以下:20 万元

500 万元(含)-1000 万元:60 万元

1000 万元(含)以上:100 万元

(五)规模提升补助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30 万、50 万、100 万元补助。

(六)创新平台建设

对牵头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级分别追加 500 万、400 万、300 万元奖励。

(七)培育库支持

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两年内通过认定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市、区按 2:1 比例分担)。

(八)创新券政策

市级科技创新券年度补助不超过 20 万元,5 万元以内全额补助,超出部分按 50% 比例补助。

(九)产业链招商奖励

对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迁入的 "链主" 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及服务机构,每引进 1 家给予 5 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办字〔2022〕17 号文)

《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

《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并科〔2022〕9 号文)

五、晋源区配套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民营企业,在争取市级 10 万元补助基础上,区级追加 5 万元;连续两次认定追加 10 万元;连续三次认定追加 15 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太原市晋源区委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源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晋源委发〔2019〕5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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